11月16日,灵丘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等重要文章,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开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等典型案例和山西政法动态《关于“5.10”非法倾倒生产废液致3人死亡案等4起典型案例的通报》等业务指导性内容,以及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会上还重点学习了陈文清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军院长在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授课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建忠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党组成员及其他与会干警分别领学了各项学习内容。
随后,周院长作讲话,他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实践表明,面对大量矛盾纠纷,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才能更好助推诉源治理有成效,基层社会治理有实效。
周院长强调,灵丘法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协调执法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解纷争,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一是聚焦党建引领,助推党建审判深融合双提升。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质促审判”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新局面。二是聚焦司法为民,搭建多元化解纷机制。凝聚社会力量,融入“枫桥经验”能调则调的核心内涵,运用诉前调解对案件分流,以群众工作为基石,创新多元解纷模式,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将法治的触角延伸在基层,法治的眼睛关注在基层,法治的耳朵倾听在基层,法治的堵点化解在基层。三是聚焦公正司法,全方位打造清廉法庭。突出队伍建设,依托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庭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