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先进典型
即使是小事,也要用心做好
——何云霞同志民事调解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4-03-04 11:24:41 打印 字号: | |

        何云霞, 女,1968年出生于山西候马市的一个普通家庭,1992年毕业于山西医学院法医专业,分配到灵丘县法院工作,“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转眼已有二十年。二十年来,她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审判员到庭长,从一个涉世未深的热血青年成长为一名受人尊敬的“贴心法官”,在灵丘这片热土上一步一个脚印,默默耕耘、默默奉献,带着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位人民法官的忠诚与信仰! 2007年担任灵丘县人民法院东河南法庭庭长以后,她更是克服了种种困难,开展了“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入户调解”、“就地开庭”等便民利民诉讼措施,邀请“困难当事人到法庭食堂就餐”,一系列为民排忧解难的具体行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百姓的认可,四年来她承办案件400余件,调解率达82%,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达95%以上,无一案件涉访,确保了案件纠纷化解在基层。在纷繁忙碌的审判工作中,细心的何云霞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现象:有些案件法院办得挺公正,法官也付出了很多辛苦,但当事人就是不服,无休止的申诉、上访,有的甚至发展到闹诉、闹访的地步。经过仔细研究,何云霞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当事人之所以对法官做出的公正判决不买账,原因纷繁复杂,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法官和群众沟通不够,心灵深处有隔膜、情感方面有裂缝,这种对法官不信任甚至对立的情结,就难免与法院产生纠结、纠葛和纠闹。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何云霞在审判实践中总结了一套在感情上和群众融为一体、在工作上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工作方法,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何云霞知道,要想达到良好的调解效果,首先必须得到当事人内心的认同感,这是成功调解的前题。原告魏某与被告胡某婚后因在经济上互相猜疑发生矛盾,并经常动手打架,有时竟动用剪刀、石头。为此,当地派出所曾7次出警。案子到了法庭后,何云霞发现两口子一方性格怪、一方脾气倔,如果方法不当,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何云霞以拉家常形式摸准纹路,耐心做工作。很快把誓不两立的两口子重新说合到一起。如今,这起案件已经结案一年有余,两口子过得和好如初,恩爱有加。何云霞的这次调解在乡里传为了佳话。

        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公公正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不偏不向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是老百姓对法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人民法官必须守好的最基本的底线。在十几年的法官生涯中,何云霞不仅守住了这条底线,而且守好了这条底线。2009年10月的一天,检察院一位同事领着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被告找到何云霞,要求给予关照,临走时非得给她留1000元的“饭钱”。何云霞望了望多年的同事,推开递过来的钱,毫不客气地对被告说:“你把人家肩膀和胸脯撞坏了,论情论理都应该给人家看病医治、积极赔偿。别的不说,就冲对方早年丧父、母亲又得了精神病、表姐为了拼凑治疗费四处求人借债这一点,你也不应这么拖延推诿,法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容不得半点私情,如果你对案情有疑问,我可以向你解释,但如果你想用金钱收买,那你错了,我是法官,不是贪官!”被告被何云霞一翻大义凛然的话震摄,当场表示认错,并很快在何云霞主持下与原告达成和解,原来求情的同事也佩服的直点头,款项交接后,被告还一再表示愿意帮助原告解决生活中的其他困难,此情此景,早已把原告一家感动得哭成了泪人,一场悲剧得到了比较圆满的结局。

         抓住动情点,让当事人将心比心,角色互换,也使她成功调解了不了棘手案件。去年7月8号,何云霞接到一起沉淀了九年多的家庭矛盾,因征地补偿款这根导火线而引发的双重纠纷案。40出头的中年妇女王某带着18岁的女儿和12岁的儿子把公公李某告上了法庭。王某的一双儿女不知道母亲改嫁的真实原因,从小一直以为是爷爷奶奶不要他们将他们赶出了家门,所以怀恨在心。更令人揪心的是,这位男孩患有严重的血友病,花去了大量的治疗费用,家庭经济十分拮据,母亲王某希望用这笔款给孩子继续治疗。法庭上祖孙两人怒目相对,孩子恶语中伤了奶奶,亲戚们相互推打,双方十多号人挤满了法庭,充满火药味。鉴于这种情况何云霞决定临时休庭,把双方分开,分别了解实情,她对原告说:“你要理解老人,你不仅把孩子带走,还给改了姓。作为老人,儿子死了,孙子也没啦,你要是他,你会怎么做呢,咱们要将心比心。”原告听完我的话后,哭着说:“当时前夫活着的时候,孩子在两岁时查出了血友病,丈夫在金矿被砸死后,公公、姑姑、叔叔们把前夫留下、本应属于她和孩子的房子和存款,占的占,拿的拿。他们明知道孩子有病,不但不帮,反而把我们推出门外。为了给孩子治病,又得给继父一个安慰,不得已才给这俩孩子改了姓啊。”听完原告的话后,被告十分寒心地说:“我儿子死了,孙子也给改了姓,孩子们也不回来看望我,现在我那死儿子还是一个孤坟,我得拿这笔钱给儿子配鬼妻呀,要不我也死不瞑目。”弄清了他们的纠纷症结后,何云霞对症下药,首先叫他们换位思考,严历指出了他们的愚昧思想,她对被告说:“孩子是你们李家的根。可你不想想,如果因为这笔款子影响了孩子治疗,后果是什么,难道你还想把孙子和儿子一起埋在坟里?”这些话慢慢地打动了被告,也温暖了原告那冰冷的心,一起九年多的纠纷顺利解决,被告当场决定拿出钱给孩子看病。我抓住这个契机,对被告的孙女讲血溶于水的亲情道理。知道了实情的孙女主动和爷爷奶奶和好,一口一声的叫着爷爷奶奶,被告冰冻了九年的心开始融化,含着泪说:“九年啦,我才听到你喊爷爷奶奶的声音。”爷孙之间抱头痛哭,爷爷当即给了孩子们每人200元钱。在场的人无不感动的热泪盈眶,两星期后,这位老人来领调解书的时候高兴地对何云霞说:“感谢你呀何法官,是你救了我这个家。这几天,孙女、孙子专门回村看了我和她奶奶,给他死去的父亲也上了坟。孩子们随谁姓并不重要,孙子孙女永远是我李家的根儿。”说这话时,老人的脸上始终露着笑容,这笑容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朴,那样的灿烂,这样的笑,是法律阳光照射出来的,是司法温情温暖出来的。

         2009年冬季,何云霞受理了一起婚姻纠纷缠着借款纠纷、当事人之间互相捌劲顶牛的案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8年11月1日,60多岁的朱老汉经人介绍并担保,向东河南镇妇女陈某借款3000元,讲好月利2分。陈某在经济上帮了朱老汉的忙,朱老汉心里过意不去。为了表示感谢,便将妻妹的女儿小王介绍给陈某的儿子小邱。2009年4月23日,小邱与小王登记结婚。结婚前,男家承诺给女家彩礼钱、衣服钱、家电款等共计66000元。结婚时,男家给了女家现金40000元,剩余的26000元,新郎母亲陈某分别向媒人朱老汉和新娘母亲各写了一张欠条。2009年9月,因两人感情不和,无法过到一起,小邱与小王分居。双方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小邱向朱老汉抢夺婚约26000元欠条,撕打中小邱将朱老汉老伴打伤。 2010年12月,小邱诉讼到法庭,提出与小王离婚。与此同时,小邱的母亲陈某起诉朱老汉,索要3000元借款及利息。小王及家人同意离婚,但小邱和他家人必须先把原先欠下的26000元婚约款给了。王老汉认为,要叫他还款可以,但必须先赔偿他老伴的医疗费用。 对于这两起案件,如果简单的按法律裁判并不难,但这样做案了事不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又闹起来。何云霞决定对这两起案子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她抓住案件关键,不厌其烦的对每一个当事人及当事人的家人做工作,不躁不急的对每一个法律关系和每一个争执的焦点做解释,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到了第四次的时候,几方当事人及家人见何云霞为了他们的事费尽了心、磨破了嘴,并且说的头头是道,句句在理,便心平气和地达成和解,至今相安无事。两起互相纠缠的“捌腿案”就这样得到圆满的解决,案已结,事已了,矛盾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

         赵北乡有一位姓乔的妇女,丈夫在一起媒矿事故中死亡。赔偿金被公公领走后,乔某一纸诉状将公公告到法庭。此案调解结案后,何云霞心里总是放不下,多次通过各种方式打探乔某和孩子的情况。果然,乔某和公公因为从赔偿金中留给孩子的扶养费存放问题又起争执:以公公的名义存入银行,乔某怕将来公公身后被他人继承;以乔某的名义存银行,公公怕乔某将来改嫁后无法保障用到孩子身上。何云霞赶忙主持双方达成一致:以孩子名义存入银行,由法庭代管,等孩子成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时交给孩子。办完手续费后,乔某和公公都放心了,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除此之外, “群众抨击法”、“ 心灵沟通法”、 “ 巧用民俗法”、“ 冷却调解法”等民事调解方法都是何云霞的常用方法和智慧结晶,无数看似复杂多变的案情,在何云霞手中都能迎刃而解,何云霞用她女性柔弱的身躯托起了无数人的希望,把她生命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抛洒在了灵丘的沟沟壑壑中,映照在乡间父老的张张笑脸上,二十个春秋交叠,她呕心沥血,七千多日夜辛劳,她无怨无悔,办公室墙上的一块块奖牌,群众送来的一面面锦旗,走在乡间那一声声问候,都是对她最大的慰籍,面对鲜花和掌声,她很从容,很淡定,“即使是小事,也要用心做好”这是她最质朴的心声,路还很长,何云霞,一个平凡的名字将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出不平凡的人生。

责任编辑:院办公室